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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西部地区:以产业集聚区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

中西部地区:以产业集聚区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

2014-09-29 来源:中国新型城镇化产业联盟 评论[ 0 ] 分享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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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中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是引导约“1亿人”就近城镇化。中西部地区如何依托产业集聚区承接产业转移,引导农村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,关系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科学布局、集约发展,关系到东、中、西部区域协调、可持续发展,关系到新型城镇化的顺利推进、健康发展。



中西部地区依托现有的产业集聚区,推动农村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,关键是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:


一是发挥产业集聚区的吸纳效应,引导转移人口就近就业。过去的产业集聚区建设注重经济功能,强调招商引资、培育龙头企业,增加经济效益,忽视了产业集聚区建设与城镇化之间的内在联系。今后,需要从产业可持续、就业服务体系建设、迁移人口就业能力三个方面,进一步发挥产业集聚区对于解决农村转移人口就业的作用。中西部地区要综合考虑资源禀赋、发展基础,发展适合本地特色的产业,促进要素聚集,推动同类相关产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,实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,为转移人口稳定就业奠定基础。


健全产业集聚区就业服务体系,促进就近就业。中西部地区要依托产业集聚区,在中小城市着力布局劳动密集型产业,加大就业供给。在此基础上,搭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,建立统一高效的用工信息服务平台,建立健全县、乡、村就业服务工作机制,实现产业集聚区的用工需求和附近农业转移劳动力供给的有效衔接,吸引农业转移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。


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,提高就业能力。针对产业集聚区的用工需求,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,提高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水平,促进转移人口的就近就业能力,保障稳定就业。


二是发挥产业集聚区的扩散效应,推动产城融合。中西部地区要实现就地城镇化,就必须考虑转移劳动力及其家属的安居问题。从就业到安居,是城镇化的重要一环。


强化产业规划与空间规划的衔接。中西部地区可适度在中小城市边缘布局产业集聚区,与城镇规划相衔接,要强化中小城市产业集聚区的城市功能,围绕产业集聚区做好居住区规划;综合考虑产业发展、人口集聚和资源环境等因素,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产业集聚区功能定位,以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,建设产业结构合理、吸纳就业充分、人居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功能区。


推动集聚区安居工程建设。绝大多数迁移人口都不具备在城镇稳定居住的条件,需要通过建设安居工程和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机制,满足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。可探索在产业集聚区周边建设保障性住房和集中居住区。同时,探索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机制,为进城农民工将农村资产转化为城市资产提供平台,为农村转移人口购房提供资金支持,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安居在产业集聚区周围。


完善居住区配套设施与生活设施建设。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产业集聚区延伸,完善集聚区道路、供水、排水、供电、通讯等基础设施网络,实现集聚区污水处理和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和城区设施紧密衔接,推动城区公交、邮政等向集聚区覆盖;加快完善与产业集聚区配套的幼儿园、学校、医院、商业等生活设施,解决转移人口的就地就医就学等问题,促进转移人口的家庭化迁移。


三是发挥产业集聚区的引擎效应,促进转移人口市民化。新型城镇化要在解决农民生产、生活方式城镇化的基础上,通过推动产业集聚区户籍制度改革保护农民农村户籍附着的权益、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、迁移人口的城市认同三个方面,实现转移人口市民化。


实现公共服务一体化。产业集聚区要实现产城融合发展,就需要把产业集聚区的就业人口由“工作人”转变为“生活人”,满足他们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。中西部地区要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向产业集聚区延伸,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向产业集聚区内就业人口全覆盖。以产业集聚区为依托,逐步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,实现集聚区内居民在子女教育、医疗保险、养老保险和住房保障方面的均等化。


推动转移人口的社会融合。新型城镇化要更加注重社会融合,实现转移人口的价值观念、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市民化。产业集聚区要强化社会福利渗透,健全社会保障体系,提升社会福利水平;培育社会组织,扶持相关行业协会、公益慈善组织、社区社会组织等,引导其参与当地的社区生活和社区治理;塑造市民文化,通过文化建设,提高转移人口的城市认同感,形成与城市生活相适应的新文化。

本文来源:中国新型城镇化产业联盟 责任编辑:周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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